本報訊 記者莫小松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近日公佈《廣西壯族自治區禁毒條例(草案)》,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並請提出意見、建議的單位和個人,於4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隨著物流寄遞行業的快速發展,市場上涌現出大量物流寄遞企業,但管理尚未規範,相關部門的權責也不明確。一些販毒分子正是看中物流寄遞渠道經濟便宜,寄貨不驗或驗貨不嚴、人貨分離、隱蔽性強等特點,利用這一便捷的渠道實施毒品販運活動。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以來,廣西在中越邊境貿易點、互市點、國際機場、物流寄遞站點查獲毒品海洛因案件30多起,繳獲毒品海洛因200多千克,抓獲販毒犯罪嫌疑人40多名。僅2013年上半年,自治區破獲利用物流寄遞渠道販毒案件7起,繳獲各類毒品30.2千克。
  為解決郵政、快遞、物流過程中的涉毒違法犯罪問題,草案規定,郵政、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提高查驗技術裝備水平。對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物品,當場逐件驗視內件,如實記錄寄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方式和收寄物品的名稱、數量等信息,當場封裝並保存相關信息一年以上備查;寄件人拒絕驗視的,不得收寄。物流企業應當加強對托運物品的檢查,如實記錄托運人、收件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方式和托運物品名稱、數量等信息。
  草案規定,物流企業未如實記錄托運人、收件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和托運物品名稱、數量等信息或者發現涉嫌非法托運毒品、易制毒化學品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被公安機關查獲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對該企業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隨著合成毒品大量增加,娛樂場所和經營服務場所已成為滋生吸販合成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此,草案規定,娛樂場所以及旅店、網吧、酒吧、會所、洗浴店等經營服務場所應當建立內部巡查制度,並落實禁毒防範措施,履行巡查職責,發現涉毒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娛樂場所以及旅店、網吧、酒吧、會所、洗浴店等經營服務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販賣、提供毒品,不得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以及經營服務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草案規定,娛樂場所和經營服務場所違反上述禁止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至六個月;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並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
  當前,由於對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缺少明確的上位法依據,各地在對此類人員進行管理、處罰方面,處罰方式、處罰標準不統一,力度也不夠大。考慮本地“毒駕”具體情況和管理需要,草案規定,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不得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等,相關證照由主管部門依法註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在執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強制隔離戒毒期間的吸毒人員從事上述活動。
  (原標題:娛樂場所應落實禁毒防範措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d21hdxvq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